足球比赛规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足球比赛常见规则:
1、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市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走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
球被踢出后,须滚动到它自己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3、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以同样方式,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4、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5、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
6、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