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大同市辖区禁止经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所以包括春节和婚丧嫁娶的任何时候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如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加强源头管理,切实强化路面巡查,及时发现和劝阻违规燃放,对发现的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倒查一起,对处罚的违规行为将及时依法进行曝光,形成有效震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第三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第三十二条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