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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提出在乡镇配备政法委员,这个政法委员与原政法书记的关系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提出在乡镇配备政法委员,这个政法委员与原政法书记的关系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政法委员与原政法书记是平级关系。

乡镇党委班子将出现和县以上单位一样专职的政法委书记,也就是说以后乡镇政法委书记和乡镇派出所不再是直接领导关系(直接下命令),乡镇政法委书记将更加侧重法治建设的务虚工作,这也符合中央把政法委和公安机关脱钩精神相一致。

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协调各部门落实各项措施。

5、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6、切实履行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指导下级、工作。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提出在乡镇配备政法委员,这个政法委员与原政法书记的关系是什么?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领导班子

书记:

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

副书记:

中共中央政法委副书记:赵克志

委员:

中共中央政法委委员:周强、张军、陈一新、陈文清、傅政华、宋丹、王宁

秘书长:

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兼)

副秘书长:

中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训秋、景汉朝、樊绪银、白少康、雷东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