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的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驳回的意思是法院不予处理的意思。即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要求无理。驳回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驳回起诉,法院发现原告没有起诉的权利,对其要求进行驳回;第二种是驳回诉讼请求,法院对原告、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两种情况都是法院不同意当事人的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