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四大汗国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四大汗国包括两种说法,一是元朝(又称大汗汗国)与察合台汗国、伊尔汗国和金帐汗国构成的四国,二是除了忽必烈的元朝外,四个相对独立的国家,又称“兀鲁思”,分别是金帐汗国(又称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尔汗国。
今主流看法是支持第二种居多,因只有元朝皇帝享有蒙古大汗的尊号,又先后册封各汗国首领,在元朝攻灭不肯臣服的窝阔台汗国后,其余各汗国意识到自己无法与元朝强大的军事经济实力相抗衡,再次选择臣服于元朝。
四大汗国与大蒙古国的宗藩关系
四大汗国是大蒙古国的组成部分,所以在早期,各汗国君主的废立由蒙古大汗指定,疆域也不得擅自更改,以防帝国内部领土出现打架的情况。
并且蒙古大汗还有权对四大汗国的军队或属民进行抽调,也就是说蒙古大汗对各汗国的军政事务具有最高裁定权,他是事实确凿的最高领导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早期的大蒙古国体系内,各个封国的君主始终处于蒙古大汗的统制之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