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首都又称国都、都城、京城,是对一个国家的政治中心和政府所在地的称呼。
1927年(民国16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同年将南京城区、上海城区改为“特别市”分出江苏,南京称为首都,至此中国第一次有了“首都”的称呼。
1927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攻克江宁县,旋改江宁为南京。4月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南京市政厅于1927年成立。
世界上的首都“之最”
管辖区域最大的首都:北京(中国)——辖域具有可比性的别国首都,都有两级行政区划,比如“巴黎”、巴黎大区;东京、东京都。
管辖区域最小的首都:摩纳哥(摩纳哥)——整个国家疆域面积不足1.5平方公里,国家即首都。
最年轻的首都:巴西利亚(巴西)——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专门选址规划新建。
最容易被遗忘的首都:伯尔尼(瑞士)、渥太华(加拿大)、安卡拉(土耳其)、堪培拉(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