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绥阳实用新型专利有补助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需要到遵义科技局办理。第五条 资助条件及资助标准(一)一般资助1、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对于获得授权的首件发明专利,资助1万元。2、通过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PCT)或其他途径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实行分段资助,即:PCT国际受理(或地区组织受理)的, 每件资助1万元;PCT进入国家阶段(或是其他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受理的,每件资助1万元;获得授权的,每件再资助2万元。同一件专利申请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3、向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每件资助5000元。(二)专项资助1、专利拥有。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20-49件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50-99件的,一次性资助8万元; 100件及以上的,一次性资助15万元。同一专利权人累计获得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2、专利维权。通过无效请求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每件一次性资助1万元。通过司法诉讼终审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每件一次性资助3万元。3、管理标准化建设。《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机构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资助10万元。4、其它资助。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安排应当资助的,资助额度参照前述标准。第六条 申请材料(一)申请一般资助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并加盖公章;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及法人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专利证明文件(1)获得中国专利授权的,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2)在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获得授权的,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2)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按照不同途径不同阶段分为:通过PCT途径提出的:国际受理阶段,提交专利受理通知书、国际检索报告以及相关缴费凭证;国家阶段,提交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相关缴费凭证。通过其他途径提出申请的,提交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相关缴费凭证。在外国国家获得授权的,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二)申请专项资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并加盖公章;2、有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专利清单、缴费收据、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法院判决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以上材料所提交的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与之核对。提供的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张并按顺序装订。第七条 资助流程(一)提交申请。申请人登陆“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kjt.gzst.gov.cn/),进入“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注册,经审核获得资助申报资格。在获得中国专利授权(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利授权)或国外专利审查机构受理(公布或授权)后的6个月内,登陆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系统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二)受理审查。申请经网上审查合格后,将纸件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资助受理窗口。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每季度办理一次专利申请资助的审核和资金发放。(三)资金拨付。经审查合格的资助名单提交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厅(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后,由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财务部门转账拨付资助资金。具体参见:http://www.zykj.gov.cn/view.php?aid=1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