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哥的天津“暴走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暴走哥,小名九哥,原名吴鸿懿,2011年67岁,在家族里排行老九,小时候被人叫“小九”,长大了就成了九哥。
他原来住在河西区小刘庄附近的平房区,是中华衬衣厂的一名工人,
1997年退休后,靠退休金生活。他一直没结婚,与父母和弟弟生活在一起。这几年父母相继过世,他与弟弟相依为命。
17岁上中专时爱上了走路,因为他觉得只有靠步行才能将沿途风景一览无遗。那会儿,他每天都会抽空走上两三个小时,除非刮风下雨,绝不间断。退休后,他暴走的时间更长了,经常早上出门,天黑才回家,一走就是一天,中午不吃饭,以前就在平房区公共自来水管接上一口水喝,如今城市高楼林立,他只能带点水喝,或在外面买水喝。
九哥暴走时经常有人用手机或相机拍他,尤其是在和平路。“时常有闪光灯晃眼!”九哥知道大家觉得他精神有问题,其实他是正常人,暴走只是徒步旅行的方式,就像别人的兴趣爱好一样。 暴走哥走路最快可达每小时10公里,从他家到杨柳青35公里,他只需走5小时。不过,长期走路,他的鞋损耗很大。“以前我穿黑色单边布鞋,现在改穿白球鞋了,一年至少也得穿坏20双!” 九哥几乎把天津走遍了,包括郊县,天津的道路、街巷几乎没有他不认识的,他就是边走边玩,这是他的乐趣,外人很难理解。对于天津的变化,九哥的描述也很“本色”:“路比以前好走多了!”
有人觉得九哥招牌式的装扮很怪异,九哥说留长发只是觉得好看。年轻时,港台一度流行男人留长发、穿喇叭腿牛仔裤、戴项链,他觉得很好看,于是仿效,沿袭下来。至于“飞扬”的眉毛,九哥说他只是爱美,觉得这样的眉毛与他长长的头发比较搭配,有时他还会画点淡妆,但只限于描描眼线。
长期锻炼九哥身体很好,除了眼睛有点白内障,全身没一点病痛,至今他冬天都只穿一条单裤。生活中的九哥还爱看书,文史、地理、政治,没他不爱的,他还喜欢收集报纸,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今的报纸他都有,装满了数个大箱子。
九哥住在河西区小海地柳林街贺福里,在这里是名人,没有人不知道。刚到九哥家楼下,正赶上他出门。
九哥个子不高,看起来不到1.6米,穿着牛仔上衣,一条深色布裤子,一双白球鞋,手戴白手套,提老式塑料书包,他长发过肩,全都梳到脑后,头发有自来卷,颜色油黑,其中夹杂着几缕白发。眉毛本来就浓密,但他又用眉笔将眉梢一直画到头发边上,看起来像“黑眉大侠”。他走路健步如飞,与竞走不同,主要靠脚尖发力,走起来像跳芭蕾舞,轻盈而飘逸,一般人还真追不上他。
问九哥此行将去何处,九哥说他打算步行去劝业场、古文化街转一圈,邻居一阵惊叹,这路途可不短,九哥听了却笑笑说:“纯粹就是为了玩,这趟算近道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