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被电瓶车撞该谁负责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狗没拴链子电瓶车正常行驶狗主人全责,如果狗没有链子拴着的,且撞狗的车是正常行驶没有违法行为,从责任角度来说,是狗主人没有对狗尽到保护的责任,应该是狗主人负全责。狗没拴链子电瓶车也违法行驶就都有责任。法律分析如果车辆本身就是违章行驶,发生任何事故纠纷,车都是有责任的。如果同时被撞的狗也是没有栓链子的,那么狗主人和车主就应该是各承担一部分责任,一个是车辆违章行驶,一个是没有对狗尽到保护义务,具体的赔付调解商量。若狗拴了链子车主全责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时给狗带着链子,狗被车辆撞了,受理调解时,一般情况下会判定为车主负全责,因为狗主人尽到了保证狗安全的义务,车主对狗受到的伤害或者是死亡进行赔偿。没栓绳的由狗主人承担责任。车和狗发生交通事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对车辆与宠物犬只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或者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对此类事故中,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在责任认定中,宠物狗拴绳与否,是判定驾驶员责任的一方面依据。宠物狗主人有安全照看的义务,但同时驾驶员也有安全驾驶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宠物狗没有拴绳在责任认定方面是有被认定为主责或次责的情况的,具体责任认定还是要依据交警现场勘查来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