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2、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4、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6、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7、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8、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9、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