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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程造价员需要什么条件

考工程造价员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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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程造价员需要什么条件

[编辑本段]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编辑本段]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 (2)资格证书的颁发。 2007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及培训 第一部分 关于考试/报名 一、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份。2007年考试时间等待通知。 二、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7月份。 三、考试科目:《建设工程造价必备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鬃工程)两个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四个专业。报名时可选报其一。 四、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五、考试管理:必须同时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两科成绩同时合格方能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六、报名手续:1、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2、学历原件(审核后退回);3、一寸红底照片六张;4、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经单位审核盖章;5、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证明两份。 造价工程师考试虽然是全国统考,但是在报名的时候各个地方的具体要求又不一样,比如湖南省要求报考造价师必须有造价员证书,其他地区就鲜有此项规定。所以你一定要看好当地的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以免出错。下面给你看看造价工程师考试具体介绍: 造价工程师考试详细介绍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建设工程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四个科目。具体是: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任选其一,下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3个半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注册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编辑本段]从业 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造价员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持调出手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机构或专业委员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编辑本段]资格证书的管理 (1)证书的检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3年检验一次。 (2)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资格证书和专用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1)无工作业绩的; 2)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3)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5)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6)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7)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编辑本段]继续教育 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编辑本段]自律管理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行业自律工作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指导和监督。[编辑本段]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 一、造价员资格考试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两个科目。其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分若干个专业,由各地方、各行业管理机构自行编制考试大纲,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备案。 二、造价员资格考试的两个科目应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试题实行100分制,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各地方、各行业有关管理机构自行确定,试题类型建议为工程造价文件编制的应用实例。 三、考试大纲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掌握即要求应考人员具备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熟悉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具有深刻的理解;了解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有正确的认知。 第一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一、工程造价相关法规与制度 (一)了解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 (二)了解造价员管理制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三)了解工程造价咨询及其管理制度。 二、建设项目管理 (一)了解项目管理的概念; (二)了解建设项目管理的概念、内容与程序; (三)熟悉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念与划分; (四)了解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内容、控制理论与方法,了解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了解合同法的有关内容; (二)了解建设工程管理涉及的相关合同,熟悉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合同; (三) 熟悉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及其选择方法; (四)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相关条款; (五)熟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的订立、履行与变更的基本原则; (六)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四、工程造价的构成 (一)熟悉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的概念和构成; (二)熟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概念和构成; (三)掌握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概念和构成; (四)熟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概念、构成; (五)了解预备费的概念和构成; (六)了解建设期利息的概念。 五、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依据 (一)熟悉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特点; (二)熟悉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分类、作用与特点; (三)了解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四)熟悉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定额消耗量的确定方法及其单价的组成和编制方法; (五)掌握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单价的编制方法; (六)熟悉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构成; (七)了解工程造价资料积累的内容、方法及应用。 六、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一)了解决策和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二)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和作用; (三)掌握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 (四)掌握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 (五)掌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六)了解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的基本方法。 七、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熟悉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 (二)熟悉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三)掌握建设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 (四)掌握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 (五)熟悉评标定标方法和合同价款的确定; (六)熟悉工程分包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合同价款的确定方法。 八、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调整 (一)熟悉工程变更的处理,掌握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二)了解合同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法; (三)了解工程索赔的概念、处理原则与依据; (四)掌握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查。 九、竣工决算的编制与保修费用的处理 (一)了解竣工验收报告的组成; (二)熟悉竣工决算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三)了解新增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 (四)熟悉保修费用的处理方法。 附录: 1. 工程造价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 工程造价相关综合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有关文件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相关法规与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