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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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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是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进入办公场所、不得私带公物出单位变为己有、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为了加强单位的内务管理工作,确保单位的安全和整洁,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安人员的职责具体如下: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3、维护单位秩序;4、单位内警戒警备事项;5、单位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6、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7、单位大门值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