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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0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20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0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问题:1.申领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2.不符合申领的条件: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了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停发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一、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 (一)申请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三)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