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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

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

法律分析: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在岗期间,享受政府支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及时调整;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除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外,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增发适当的生活补助金。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动保障监察条例干规定》 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