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反贪局和检察院的关系

反贪局和检察院的关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反贪局和检察院的关系

反贪局是检察院的一个职能部门,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反贪局的职权主要是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侦查。侦查中的强制措施。侦查终结。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下设的重要部门,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全称为“中国共产党XXX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设的机构,有权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监察委和反贪局的区别概念不同: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反贪污贿赂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职责不同: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反贪局的主要职责是直接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依据不同;对象不同;处罚不同。拓展资料: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侦查;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依照本规则第二章的规定由本院管辖的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有关犯罪的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也应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