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产假规定是多少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家产假规定是9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时间规定,因为现在有预产期,所以都比较精准,所以奖金有120天的时间,就是四个月的时间,包括生孩子还有生完孩子之后身体的疗养期。产假就是生产的时候,需要到医院进行生产,而且在待产期的时候,身体非常的虚弱,随时都有可能有孩子出生的可能,所以国家规定,女职工在这样怀孕待产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员工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产假需要提供的证件有哪些产假需要提供的证件如下:1、身份证;2、结婚证;3、准生证;4、出生证;5、孕期检查相关证明,各个公司要求也不同。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