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的直属机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招生办公室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是深圳市招生委员会、深圳市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深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统考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PETS)、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学历证书考试等招生考试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关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三定”方案和主要职能介绍: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和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工作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相应制度实施意见、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根据国家省、市核准的本市普通和成人高等、中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生源计划及自学考试的开考计划,负责组织报名、体检、考试工作;并负责组织招收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工作。3、负责建立考生的录取档案,协助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工作;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鉴定工作。4、指导全市各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全市普通和成人大、中专学校的招生机构,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招生考试工作。5、开展各类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的研究、宣传、咨询服务以及内外交流。6、负责调查处理招生和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7、负责教育统一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8、承办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招生考试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是深圳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便于工作的衔接,市招考办加挂“深圳市高校、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深圳市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办公室”牌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以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考生和家长为宗旨,以为深圳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将努力全面提高招考工作质量。招考办领导班子及分工:熊开明主任主持招考办全面工作;殷刚副主任分管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职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等工作;曾广培副主任分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非学历证书考试、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中考命题组织等工作,协助联系中考中招改革工作。
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深圳市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科学、教学教法、现代学校制度等方面的专业研究和指导机构,同时承担为基础教育校长教师培训、高考中考指导、教育教学信息咨询等方面的工作。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作为深圳市教育局的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具有为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决策服务、为基层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实践提供指导服务的功能,是深圳市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总编制100人。具体承担:1.开展教育发展、教育政策法规、教育规划的研究以及各类教育评估和行政审批的前置性评估;自主开展教育重大问题的对策研究;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信息和决策咨询的全方位服务;2.开展教育科研,进行教育发展研究(含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学校发展研究、学生身心发展研究)、教育管理与评价研究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以及承担全市教育科研规划与课题的管理工作;3.开展基础教育各学科的教学研究(含教材教法、课堂教学质量、学科考试命题)、教育教学信息服务以及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全市高考、中考备考以及高中学业考试指导;4.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业务指导和课程体系建设,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学籍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以及中小学各学科教学、教材培训;5.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教辅用书编写和审定工作,以及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的研究工作,地方教材和课程资源的建设工作;6. 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开展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学业务干部和教师的业务培训,市级骨干教师、新任教师以及各级培训基地师资的培训;与有关机构合作开展教师提升学历教育。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内设机构为“一所、两室、两中心、三个部”具体为:【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院党政办公室】、【教育政策与法规研究室】、【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学研究中心】、【学校研究部】、【培训部】、【信息部】。
电化教育馆
深圳市电化教育馆是隶属于市教育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深圳市电化教育馆于1985年10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与市教育局电化教育仪器站合署办公;2002年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电教馆。深圳市电化教馆承担全市教育系统教育技术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条件装备、技术推广、媒体制作、资源建设、理论研究、课题实验、信息技术课程开发和师资培训等事业管理与研究职能。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市电教馆今后的工作重心将逐步转向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与服务,建成基于城域网的为全市教育系统服务的信息资源中心。
财务核算中心
深圳市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成立于2002年11月,是隶属于市教育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5名,内设一室三科(办公室、稽核科、核算一科、核算二科)。代表市教育局对其直属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即“核算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与管理。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核算单位行使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监督权,为核算单位做好相关服务;在核算单位提供真实、正确、完整的会计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对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负责。工作事项:1、根据核算单位提供的会计原始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2、办理国库支付复核业务;3、协助核算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负责核算单位年度财务决算;4、审核核算单位教育收费情况;5、定期向核算单位通报经费收支和财务状况;6、整理核算单位会计档案,保管其最近两个年度的会计档案;7、定期统计财务数据,进行财务分析;8、对核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9、定期向市教育局报告核算单位财务信息;10 、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方式:以“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为基本方式,通过驻点银行和国库支付两种方式,为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按月为核算单位出具会计报表,提供财务信息提示。
学生资助中心
深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于2009年1月,是隶属于市教育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代表市教育局管理市属各高等院校、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工作职责: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等业务工作;二、根据我市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指导计划,核准各学校年度申请贷款计划,批准各学校学生申请贷款报告;三、统一管理使用市财政拨付的贴息经费;四、协助经办银行监督、管理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回收等工作;五、统筹管理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减免学杂费、校服费等工作;六、负责学生资助经费发放的管理与统计等工作;七、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基金办公室
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在深圳市市政府的倡导下、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同意于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成立。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是教育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旨在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的步伐,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海内外各界人士多渠道募集教育资金,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建设,表彰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育工作者、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对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各界人士、团体和单位,进一步树立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工作任务是加强与理事成员、尤其是捐款大户的联系和沟通;响应市政府的号召,做好全市学生、教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统计全市获省级以上学术科竞赛优胜奖的学生及辅导老师人数、名单,并奖励;深入学校配合督导室做好全市学校的等级评估工作并奖励;表彰参加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以上的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组织老教师外出活动;配合市政府及教育局开好教师节表彰大会,并对全市先进教师、教育工作者进行奖励;配合省基金会做好获省市基金会的联系,以国家及兄弟省市基金会的工作经验为鉴,规范并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召开基金会理事大会,修订基金会章程、基金管理条例、奖教教学条例等规章制度,明确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今后的发展方向以及基金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与职责。
教育国际协会
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原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深圳分会)是深圳市教育界开展对外教育交流的地方性专业机构,主管单位为深圳市教育局,同时接受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工作指导。协会成立于1991年,并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注册。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宗旨是为适应深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推动深圳教育界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增进各国和各地区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基本任务是同各国、各地区教育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教育科技交流组织、学校及热心支持教育事业的组织、企业、基金会及相关人士等,在平等友好的原则下,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活动。积极为各会员单位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准确及时的教育信息。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现有52个会员单位,与1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多个教育机构及大中学校建立起密切的交流合作关系。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由深圳市会员单位、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人士推举产生。理事任期五年。理事会设有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幕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由理事推选,并从常务理事中推选会长、副会长。深圳市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协会秘书处。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通过后任命。协会业务范围:一、组织、交换综合性和专业性教育考察团组;二、对社会进行出国留学咨询辅导服务及参与我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三、举办国际教育展览会和国际学术研讨会;四、举办语言教学等培训项目;五、举办政府委托项目;六、协助学校及其他部门与外国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七、组织安排外国师生来华考察、访问、进修等;八、组织学生、家长赴境外访问、参加比赛、国际游学夏(冬)令营等;九、参与在市各中小学任教的外籍英语教师的引进及日常管理工作。
教育学会
深圳市教育学会成立于1982年11月。学会成立以来,致力于深圳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加快教育强市的步伐。学会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学校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学会为传播先进的教育理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服务教育决策做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桥梁”、“纽带”和“咨询”、“参谋”作用。根据学会章程,本会的业务范围还包括开展教育评价、业务咨询、政策咨询、国内外学术交流和有关培训活动等内容。现有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等十三个专业委员会,有93个理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