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辞而别,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员工不辞而别的单位处理方式:公司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应该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该通知书至少应该载明这些内容:自该员工旷工期满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该员工在十五日之内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否则后果由该员工本人承担;自该通知书开出之日起,该员工今后的所有行为均属于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员工正常的劳动报酬继续及时结算并发放给该员工。单位处理不辞而别的员工的办法:不辞而别是典型的违纪行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二是追究违纪职工的法律责任。职工不辞而别用人单位的处理方式:当员工不辞而别后,先向其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一份催告函,催告其返回公司正常上班,告知其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并告知逾期不返的后果。发出超过指定期限员工仍未返回的,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缺勤达到一定天数解除劳动合同)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解除前记得通知工会。向员工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拓展资料: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