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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的标准是什么

贫困的标准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贫困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

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