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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哪一年回归祖国的?

香港是哪一年回归祖国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香港1997年7月1号回归。

英国开始对香港的殖民统治,时间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当时清政府战败于1842年8月29日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及鸭脷洲割让给英国。1860年10月,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再次战败,被迫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给英国管治。

1898年,清政府和英国签署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在深圳河以北,以北部为界,共租赁了975.1平方公里的230个大岛。界限街,并称租赁土地为“新界”。 “,租约期限为99年。由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开始,并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届满。因此占据香港全境。

1982年9月,英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承认《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所有相关不平等条约,只承认香港受英国管理,而非英国属地。

并要求英国将香港岛和九龙连同新界一并交还。1997年,英国政府决定将香港的主权交还给中国,但同时争取维持英国在香港的利益。

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中英双方于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并于1997年7月1日决定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在九龙半岛及新界南港岛及界限街重新行使主权和权力。

一、回归的原因:

1、前提条件:改革开放实行后,中国的综合能力日益增强,同时国际地位也在不断提高;

2、政策因素: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

3、法律依据: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

4、群众基础:港澳同胞的爱国意识强烈,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渴望回到祖国的怀抱;

5、准备工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二、历史意义:

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洗刷了民族百年耻辱,完成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一步。香港回归祖国是彪炳中华民族史册的千秋功业。

香港是哪一年回归祖国的?

扩展资料:

历史背景

1982年9月,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访华,邓小平因香港前途问题与其进行谈判。邓小平提出,关于收回香港主权问题,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案解决。

他强调:“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转余地。”

应该明确规定:中国将于1997年收回香港。双方最后达成共识,通过外交途径商谈解决香港问题。于1984年签署协议。

1982年9月26日,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中英首次揭开了香港前途谈判之幕。双方在经过首次谈判后,声明表示将会通过外交途径对香港前途的解决方法进行商谈。

第二阶段的谈判是1983年7月12及13日两天,地点在北京。中方团长姚广、英方团长是驻华大使柯利达。不过,由于双方在初期的会议中,1983年9月22、23日第四轮会谈后,1983年10月19、20日,双方举行第五轮会谈,中英公布中恢复了“有益的”、“有建设性的”形容词。

1984年6月,中英谈判进入最后阶段。7月份,英国外相贺维再访北京。8月1日,贺维抵港,举行记者招待会,宣称中英双方已同意协议大纲及主要条款。1984年9月26日,中国代表团团长周南和英国驻华大使理查德·伊文思代表双方在北京草签香港前途的“联合声明”。

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了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前历时12年的过渡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回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