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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董之以严刑 振之以威怒翻译以怎么翻译?

虽董之以严刑 振之以威怒翻译以怎么翻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即使用严酷的刑罚来督责(人们),用威风怒气来吓唬(人们)。

出自:唐代-魏徵《论时政第二疏》。

原句:虽董之以严刑,震之以威怒,终苟免而不怀仁,貌恭而不心服。

译文:即使用严酷的刑罚来督责(人们),用威风怒气来吓唬(人们),人们最终只求苟且免于刑罚而不怀念感激国君的仁德,表面上恭敬但在心里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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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这篇奏疏,在写作上很有其特色,它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文章根据唐太宗在取得巨大政绩之后,逐渐骄傲自满,生活日趋奢靡地情况,指出了他“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俭”,“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不可以“竭诚以待下”,必然会使“骨肉为行路”,最后导致至亲疏远。

君臣解体,离心离德,难于保守天下。奏疏不仅把“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俭”的危害的道理讲得清清楚楚,而且还对症下药,提出“十思”的措施,既明确具体,又实用而不空泛,针对性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