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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中主送、抄报、抄送、发的区别

公文中主送、抄报、抄送、发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四者的区别是:

1、主送:公文主要受文单位或个人;

2、抄报:发文单位除主送单位以外的发文单位,多为上级单位或不相隶属的级别较高单位;

3、抄送:发文单位除了主送单位以外的发文单位,多为平级单位、下级单位;

4、发送:公文中多为用分送、分发等替代,多用于简报、通报、会议纪要类公文,受文单位无主次之分。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公文中主送、抄报、抄送、发的区别

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

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形式和格式上必须做到规范。

公文语体的简明,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对机关工作有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

参考资料:公务文书-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