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审批手续怎么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环保审批手续一般需要领取正式批复文件,审批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批复,当事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去环保局管理科领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2、向环保局管理科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名称核准通知单复印件、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周围情况地理图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3、制作环评报告;4、递交环评报告;5、环保局管理科收到递交的环评报告后到现场进行勘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三)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