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是指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这类房屋上市交易不受是否满五年限制,其契税、个税、增值税与商品房一致,但购买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需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房、单御巧唤位集资建房等。房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二类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镇凯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二类经济适用房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宽滑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