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军队的等级划分与行政等级?

军队的等级划分与行政等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952年3月评定的军队级别,全军从毛泽东的军委主席级到战士级,共设置了十一等二十四级:

军委主席、副主席级(一等一级);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级(二等一级),军委委员级(二等二级);正、副、准兵团级(三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军级(四等一、二、三级);正、副、准师级(五等一、二、三级)。

正、副、准团级(六等一、二、三级);正、副营级(七等一、二级);正、副连级(八等一、二级);正、副排级(九等一、二级);正、副班级(十等一、二级);战士级(十一等)。

军队的等级划分与行政等级?

(注:上图为军队军衔对应表)

军队的等级划分与行政等级?

扩展资料

军校学员军队级别: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94年5月12日)第十五条 初任军官职务的人员依照下列规定首次授予军衔:

军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授予少尉军衔;

大学专科毕业的,授予少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中尉军衔;

大学本科毕业的,授予中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少尉军衔;

获得硕士学位的,授予上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中尉军衔;研究生班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授予中尉军街;

获得博士学位的,授予少校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上尉军衔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军队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