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是为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予以认真贯彻执行的实施办法。2013年3月10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方案的说明指出,改革后,我国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继续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2、具体内容:(一)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上级下达的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未达标的;2、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治理地区未能按期改变面貌的;3、不履行计划生育法定职责、分工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4、部门、单位发生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情况的;5、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人口数据严重失实的;6、在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过程中,违法乱纪、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被“一票否决”的,作以下处理:①取消当年和下一年综合性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②其主要负责人、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和称职等次;一年内取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不得提拔和晋升职务;任期内被否决两次以上的,予以降职或免职;已提拔或转(调)任后发现有“一票否决”情形的,予以追溯否决。(二)党员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除按有关法律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外,作以下处理:1、五年内取消其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不得入党入团;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取消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资格。2、违法超生的,党员开除党籍,公职人员开除公职,党代表撤销党代表资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按规定程序予以罢免。3、不得评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影响较大的先进和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