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手抄报内容50个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英国思想家洛克说: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法治,是给公民以最充分的自由,是给政府以尽可能小的权力。法治社会的真谛在于:公民的权利必须保护,政府的权力必须限制,与此背离的就不是法治社会。
2、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我们走上探索和实践法治的道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党中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正式写入宪法;2012年,党的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3、60年一甲子,我们对于法治的理解已然发生了深刻变化,从“法制”到“法治”便是明证。这一执政理念的转变,强调“改革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对法律的完善,引导和推动改革科学、有序地进行。
4、“依法治国”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我们的法律体系还有待完善,我们的法律监督机制和程序还有待健全,政府依法执政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人大60周年纪念大会上,强调,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而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必将成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征程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5、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法治建设推进得越持久、越深入,其成效就会成倍放大。政法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执法司法力量,行使的是国家权力,服务的是人民群众,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中发挥着特殊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