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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设置的经济特区分别是哪四个

1980年设置的经济特区分别是哪四个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980年设置的经济特区分别是哪四个

法律分析:1980年中央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是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第五个特区是海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