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最新居民阶梯电价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分夏季(5-10月)、非夏季(11月-次年4月)两个计费标准;
夏季:第一档0-260度,第二档261-600度,第三档601度及以上。
非夏季:第一档:0-200度,第二档201-400度,第三档401度及以上。
电种价格差别。电有火电(含核电等)和水电(含风能电等)之分。不同种类的电力意味着不同的生产流程,其生产成本也不同。在效用相同、费用不同的情况下,由效用与费用之比所决定的不同种类电力的价值有所差别。这种差别应该在电力价格上得到反映。
如:火电是通过对煤炭(天然铀等)进行加工取得的,其劳动对象是包含有人类劳动的物质产品,生产性质类似于加工工业,产品成本中包含很大比重的物耗。因而其价格首先必须对这种物质消耗进行完全补偿;同时要与所耗煤炭(铀)的价格保持科学合理的比例关系。
水电是直接利用不可耗竭的自然力而获得的,其劳动对象(水位落差、风力等)是未经人类劳动的自然资源、不会作为物耗构成成本。这使得水电价格赖以形成的费用基础在质和量上都与火电有明显不同。因此,水电和火电的价格也必然有所差别。这种差价的确定原则是:使煤炭资源和水力、风力资源因地制宜,得到最充分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