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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中国有什么耻辱的事

旧中国有什么耻辱的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旧中耻辱的事有:

1、《南京条约》的签订。

1840年-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割香港岛,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通商口岸,丧失关税自主权,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国家。

旧中国有什么耻辱的事

2、《天津条约》的签订。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结束。

3、《北京条约》的签订。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清政府委任钦差大臣奕䜣作为谈判及签约代表。签约地点在北京礼部衙门,今天安门广场东南角。

4、《中法新约》签订。

1883年-1885年中法战争:签订《中法新约》,中国虽在战事上取胜,但由于统治者的软弱无能,法国不胜而胜,中国不败而败。

5、《辛丑条约》的签订。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被迫签订《辛丑条约》,赔偿4亿白银,清政府完全变为列强工具。《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辛丑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法新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