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三条同一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才能适用一般法服从特别的法律规范,应按法律效力等级的要求,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适用法律。第八十四条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