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太尉和廷尉是什么官职?

太尉和廷尉是什么官职?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太尉,中国秦汉时中央掌军事的最高官员,但终秦一朝未任命太尉;秦朝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并为“三公”(秦朝无三公说法,御史大夫秦时为银印青绶,为上卿,但非“公”,此处为后人对比总结)。后逐渐成为虚衔或加官。

廷尉,官名,秦置,为九卿之一。掌刑狱。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改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恢复旧称﹐哀帝元寿二年(前1)又改为大理寺。新莽时改名作士﹐东汉时复称廷尉。汉末复为大理。

魏黄初元年(221)改称廷尉﹐后代沿袭未改。北齐以大理寺为官署名,大理寺卿为官名,历代遵行。颜师古云:“廷,平也。治狱贵平,故以为号。”说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师古又引应劭说,则谓“听狱必质诸朝廷,与众共之。”

太尉和廷尉是什么官职?

扩展资料:

职位变迁

太尉

太尉之名最早见于《吕氏春秋》,汉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后不再设置。西汉早期,设太尉官多半和军事无关,故带有虚位性质,不同于丞相、御史大夫等官职。汉武帝时以贵戚为太尉,一变过去由立武功之臣充任太尉的惯例,而又和丞相同等,这也和西汉早期有所差别。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51年),将大司马改为太尉。

东汉时期,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太尉管军事,司徒管民政,司空管监察,分别开府,置僚佐。后曹操撤销三公制,自任丞相。魏文帝时期曾短暂恢复,后又撤销。自隋撤销府与僚佐,便渐次演化成优宠宰相、亲王、使相的加官、赠官。元不常置。明废。

廷尉

廷尉秩为中二千石﹐属官有廷尉正和左﹑右监各一人。汉宣帝刘询鉴于廷尉派往地方鞫狱的廷尉史任重而禄薄﹐于是增设秩为六百石的廷尉平四人﹐以加强对地方司法机构的控制。 其属官综上有:廷尉正,主决疑狱;左右监,管逮捕;左右平,掌平诏狱;廷尉史、奏谳(审判案件)掾、奏曹掾等。 

东汉时省去右监﹐四廷尉平省为左平一人。廷尉人选常常择取出身于律学世家者﹐如顺帝时吴雄﹐三世廷尉﹔郭躬一家﹐以传习小杜律著称﹐数世之中﹐任廷尉者达七人之多。东汉时权归台阁﹐廷尉处理案件有时也须听命于尚书。遇有重大疑案﹐廷尉与尚书共同审理﹐开后世大理寺﹑刑部共司刑法的先例。

魏晋南北朝廷尉职掌与两汉无区别,北齐易廷尉名为大理寺卿。唐代形成京师案件由大理寺卿负责审理、判刑。由刑部复核的制度。元代不设大理寺﹐审判由刑部直接进行。故至明代恢复大理寺后。受元制影响。又改变成京师案件之审判归刑部﹐大理寺卿仅负责复核的制度。地方上所呈报的重罪案件,也是先经刑部评议。再经大理寺卿最后复核。清制与明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太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廷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