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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什么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2、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3、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如果具有法定的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