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吉猫”锅巴 怎么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百吉猫”锅巴 近年来,在食品类市场,随着大量名牌产品的出现,跟风模仿的现象应运而生,而且愈演愈烈,巍然成为食品市场一道特殊的景观。最近笔者在西安市场调查中就发现了一些耐人寻味的模仿现象: 白酒类:金剑王,银剑王模仿金剑南,银剑南 饮料类:可的可乐模仿可口可乐。 汽水类:B0果爆汽模仿Pal爆果汽 豆奶类:维它豆奶模仿维维豆奶 以上产品不仅名称与模仿对象极为相似,而且在包装上也大同小异。 还有一些小食品在名称上虽不同,但其内在形状与包装都与被模仿的对象难以区别。比如:招招乐模仿旺旺雪饼,小王子鲜米饼模仿旺旺仙贝。 最为搞笑的是西安市长安区斗门工业园一厂家生产了一种叫做“地主猫”牌的锅巴,由于其质量上乘,口感独到,在市场上供不应求,于是,引来了诸如“地主娃” “、大地主” 、“小地主”等跟风产品。然而,地主猫由于政治原因在商标注册时未能获准,“西安泰升食品有限公司”注册了一个“百吉猫”牌商标,投产不久,同样热销。于是一种叫做“吉祥猫”的产品爱你没商量,如影随行地在市场与“百吉猫”并驾齐驱。 对于跟风模仿现象,市场褒贬不一。褒者称其为一种省时省力的营销手段,它不同于假冒伪劣产品,其价格比模仿对象低不少。对此现象国家并未命令禁止,既然这种产品有市场,就有存在的理由。贬者认为其坐享其成,有投机取巧,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根据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模仿名牌产品、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本文摘自《陕西糖酒食品指南》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