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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关于确定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房地字【1996】第244号)

市土地局:

你局《关于申请正式确定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函》(地财字【1996】184号)收悉。鉴于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试行收费标准实施期限将满,为促进土地交易,规范土地交易收费行为,现将重新确定的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函复如下:  一、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收费为土地市场交易中取得的服务性费用,按经营性收费管理。

二、交易手续费。按土地交易总额的规定比例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收费标准为:

土地交易总额(万元)收费标准(‰)

500及其以下 3.5

500以上至2000 3

2000以上至5000 2.5

5000以上 2

三、代办代理服务费。按代办代理标的总额在下列收费标准范围内与委托方协议收费:

代办代理标的总额(万元)收费标准(‰)

500及其以下 10

500以上至2000 8

2000以上至5000  6

5000以上 4

四、进场席位费。按不高于600元/位.月向进场单位收取。

五、展示厅租场费。按每次500元(每次不超过4小时)向租场单位收取。

六、信息、咨询、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实行双方协商议定。

以上收费项目及其标准自1996年9月16日起执行。市物价局津价房地字(1995)第176号文件同时废止。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