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街头打人男子受到了怎样处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备受关注的双井打人事件有了新进展,1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在朝阳区双井桥附近打伤他人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儒批准逮捕。律师分析认为,马某儒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月19日下午,朝阳警方发布通报称,19日16时50分许,警方在房山良乡某小区将18日在朝阳双井地区殴打他人的嫌疑人马某某(男,20岁,北京市人)抓获,同时找到事发时其驾驶的摩托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本案中受害人的伤情为轻伤二级,行为人马某儒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而除了承担刑事责任,打人者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