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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申请南昌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0年申请南昌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0年申请南昌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暂时与09年的政策一样条件为:在我市城区居住,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家庭:1、夫妇双方至少一方有南昌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2、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0元;3、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但自有住房属以下类别之一,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1、集资建房;2、房改房;3、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工程住房、解困房);4、单位奖励赠送住房。年龄在男30岁、女28岁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居民,也可申请购买。(一)申请人(申购家庭)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南昌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表》。(二)申请人如实填写后,报家庭成员所在工作单位核实,再报居住地社区复核。无工作单位的,报居住地社区核实。(三)经单位和社区核实并公示无异议,盖章证明后,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区及市房管部门(经房办)审核。 申请人应提供如下资料:1、《南昌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表》或《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2、《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调查表》3、收入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提供收入情况的说明;在外地工作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4、住房情况证明:现住房产权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危房户提供房屋安全机构出具的C、D类危房鉴定证明,无房户提供相关说明。5、家庭成员户籍证和身份证明。6、婚姻证明。7、其他需出具的证明资料。再修正一下,这个绝对不是单身才可以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