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复的《浮生六记·闲情记趣》原文和翻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出自:《浮生六记·闲情记趣》是《浮生六记》中的一篇文章,此为清代沈复作品。原文: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微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
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其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怡然称快。
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目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邱,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蛤蟆也,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惊恐。神定,捉蛤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译文:
我回忆童年小的时候,能睁大眼睛直视太阳,眼睛可以看清极其细小的东西。看到细小的东西,我一定会细心观察它的花纹。所以时常收获观察物体本身以外的乐趣。
夏天蚊子的飞鸣声像雷一样,我私下里把它们比做群鹤在空中飞舞。心中想象的景观(鹤舞),那么或者成千或者成百(飞舞着的蚊子)果真(觉得它们)是鹤了。
仰起头观赏这种景象,脖颈因为这样都僵硬了。 我又把蚊子留在白色的蚊帐里,用烟慢慢地喷它们,使它们冲着烟雾飞叫,当做青云白鹤看,果真像鹤在云头上高亢地鸣叫,高兴得直喊痛快。
我常在土墙高低不平的地方,花台杂草丛生的地方,蹲下身子,使身体和花台一样高,聚精会神仔细地看。 把繁茂的杂草当做树林,把昆虫蚂蚁当做野兽。
把泥土瓦砾凸出的地方当做土山,把低洼的地方当做山沟,想像在里面游历的情景,感到心情舒畅,自得其乐。有一天,我看见两只虫子在打架,正看得兴趣正浓,忽然又一庞然大物。
搬开山,拔倒树一样向我而来,原来是一个癞蛤蟆,舌头一吐两只小虫都被他吃了。 我年纪小,正看得出神,不觉吓得叫了起来。定了定神,捉住这只癞虾蟆,鞭打了数十下,便驱逐去别的院子。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沈复少年随父游宦读书,青年以后经历坎坷,中年曾经商,所以他一生游历过许多地方。嘉庆十三年(1808年)随翰林院编修齐鲲出使琉球,参加册封琉球国王的盛典,十月间归国。
在此期间,创作了《浮生六记》。《童趣》就是卷二《闲情记趣》中的一篇,追忆了童年富有情趣的生活,表达了童年生活的乐趣。
赏析:
这是一篇叙述童年趣事的美文,其核心就是凸现那令人没齿难忘的童真童趣,为此,文章以儿童眼中看世界所得“童趣”为主线,按照“总—分”结构组织全文,紧扣一个“趣”字来写。
先总写童年时常有超乎尘世之外的乐趣,其中“明察秋毫,见藐小微物,必细察其纹理”为下文作张本。然后分说三件趣事:第一件趣事是观蚊如鹤之趣,视飞蚊为“群鹤舞空”。
于蚊帐中玩蚊子,“我”感到极其愉快;第二件趣事是神游山林之趣,视小草为林木,虫蚁为走兽,土砾为丘壑,“我”神游其间,怡然自得。
第三件趣事是观二虫相斗,视为“庞然大物”的蛤蟆吃掉了二虫,“我”生气,鞭数十而驱之。至此,几个分散的小故事就连缀成一个整体,取得了形散而神不散的效果。
本文正是通过大胆的想象,进行高度的夸张来极力张扬童趣。兼用夸张和比喻的“夏蚊成雷”,找到了蚊群嗡嗡与闷雷之间的声似,以鹤喻蚊,找准了二者体形的形似。
“心之所向”,眼前果然就出现了群鹤飞舞的景观,进而创造性地“作青云白鹤观”;我蹲在草间,观二虫争斗,兴致正浓时,竟把癞蛤蟆的“偷袭”。
说成是“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这里由实生虚,“虚”得鲜活生动神奇;把丛草当作森林,虫蚁视为野兽,土砾比作丘谷,同样是“我”创造性的联想和想象的产物。
而这些联想和想象,又是以一颗天真的童心(儿童的生活经验和知识基础)作为出发点的,因而显得形象逼真,情趣盎然,更使文章洋溢着新奇烂漫的童趣。
语言简朴、自然、生动。例如“夏蚊成雷”,写出了蚊虫之多,轰鸣之响。“昂首观之,项为之强”,这一细节描写,表现了观赏群鹤舞空图的专注、入迷。
“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吞”、“吐”两个动词,表现了蛤蟆用舌头捕捉小虫动作的迅速、准确,极为生动传神。“神定,捉蛤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这里连用了“捉”“鞭”“驱”三个动词,表现了惊恐方定,随即惩罚蛤蟆,驱除强暴,同情弱小的急切心情。另外,有些词语用得也很准确。
如“冲烟飞鸣”的“冲”字,使人想见蚊群在弥漫的烟雾中乱飞乱闯的情状;“鹤唳”的“唳”字,仿佛使人听到鹤翔云端高亢的鸣叫。
“拔山倒树”,形容蛤蟆扑来的气势和力量,虽然在成人看来有违事理,但以儿童的眼光来看却是自然、贴切,所以真实、生动,使人如见如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浮生六记·闲情记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