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与总裁有何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所谓的总裁,就是指“责任小组”的责任人,是仅次于CEO的公司第二号行政负责人,一般在集团公司才使用的称呼。总裁是组织内部的职位名称,视乎组织架构的设计。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理论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或董事局,以及附设的任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一些专门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领导者,一般是持有最多股份的股东。总裁一般就是总经理,是董事会根据章程确定的,职权范围是《公司法》中经理的职权。董事长,是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根据章程产生的,职权范围是《公司法》中董事会的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衍生问题:董事长的权利有什么?董事长的权利有:主持会议;召开会议;报告情况;批准备案;审查结果;定期核实;签署;签订;处理事项;检查并报告;签署股票;行使职权;提议;有权觉得重大业务;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