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规定: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扩展资料: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原则的意义:
党的纪律审查包括党纪处分工作不仅是业务工作,更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政治工作就要讲政治原则、组织原则。
党章“总纲”明确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纪律检查机关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在党的纪律处分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就是指“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
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把好四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