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几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两审终审,是指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一般案件,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然后终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一)最高人民法院;(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三)专门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一)省高级人民法院;(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三)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二条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一)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三)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四)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一)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二)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三)市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