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什么时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是指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具有新旧社会交替时期的特征。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特点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以工业化为主体,三大改造为两翼,二者是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这条总路线的实质是改变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过渡时期的结果
第一阶段:经济恢复时期,完成民主遗留问题时期。(1950-1952年底)
1、1950年平抑全国物价和统一财经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
2、1952年底,国民经济恢复与发展。
第二阶段: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53-1956)
1、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2、1953年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展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逐步进行三大改造
3、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1956年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