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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教皇有什么权利

罗马教皇有什么权利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除宗教职务外,教皇也是拥有独立主权的梵蒂冈国家元首。该国又被称为“圣座”(Sancta Sedes)。梵蒂冈整个被罗马城包围,在1870年之前,教皇统治的区域一度拓展到整个意大利中部,其领土,即教皇国,被称为“圣伯多禄的遗产”。

2、教皇在其职务上永无谬误论(papal infallibility),是天主教教义之一。即作为至高无上的导师的教皇,在一定条件下就信仰或道德问题进行的教诲不可能谬误的论点,其根据是:教会承担耶稣基督教诲众人的任务,教会既受基督委托,又得圣灵帮助,必能忠于基督的教诲。

1869—1870年的第一次梵蒂冈会议在一片争论声中限定了几种条件,符合这种条件,教皇“自宗座”所发表的意见才不可能谬误。其先决条件就是,在有关信仰及道德方面,教皇发表意见时,其意图是要求得到全体教会的绝对同意。这一教条阻碍了全世界基督教的团结,同时也是罗马天主教神学者的争论焦点。

3、宗徒职务:主耶稣说:「你们中最大的,要成为最小的;为首领的,要成为服事人的。」路22:26,宗徒们是主耶稣特选的,宗徒职务在宗徒大事录里常提及,十二位宗徒因为茹达斯的背叛而缺少一个,最后大家向天主祈祷选举了一个取代他的宗徒职务,可见宗徒职务存在的重要性。

罗马教皇有什么权利

扩展资料

罗马教皇的产生背景

教皇领导的天主教会是世界上信众很多的宗教教派,从罗马帝国开始以致影响欧洲及世界文明发展至今,又因其驻地在罗马,所以又称罗马教皇。。期间曾经历过1000年从教会外部到教会内部的争议与动荡期。 

除了他的宗教职务之外,教皇也是拥有独立主权的梵蒂冈的国家元首。早在公元2世纪主教制产生后,所有主教均被称为教宗。罗马主教因驻在罗马帝国都城,政治、经济势力最大。

5世纪,由于英诺森一世(401~417在位)和利奥一世(440~461在位)的努力,罗马主教逐渐凌驾于其他主教之上。吉莱西厄斯一世(492~496在位)首先宣布教皇在信仰上的权力既独立于皇帝,又独立于教会会议,声称“教会权力”高于“帝国权力”。

教皇格列高利一世(590~604在位)认为教皇是天主指派的全部教会的首脑,将教皇的影响扩大到自己的辖区以外。756年,法兰克王国国王矮子丕平为酬谢教皇对其夺取权力的支持,将夺自拜占廷的罗马至拉韦纳一带的土地赠给教皇,是为教皇国之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罗马教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