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立若干业务机构,其中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是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还包括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受理、审查举报线索,答复、保护、奖励举报人,促进职务犯罪查办工作,保障反腐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