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证明怎么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守法证明办理指南一、 受理条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已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并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行政许可。2、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物等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3、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完成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并按时缴纳排污费。4、遵守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一年内没有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二、 需要提交的材料1、 开具守法证明申请表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批复文件复印件3、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4、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 环境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应达到相应得环保标准)三、 办理程序1、在环保局全程办事代理处领取《开具守法证明申请表》和《守法证明办理指南》, 2、符合受理条件,持需要提交的材料,向全程办事代理处提交。环境检测报告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需要重新办理监测。领取《守法证明受理通知书》。3、于5个工作日凭《守法证明受理通知书》到环保局全程办事代理处领取守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