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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诸侯国的爵位

周代诸侯国的爵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周代诸侯国的爵位有: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附庸爵。

周代的所谓“爵”,就是周代统治阶级内部等级关系在法律制度上的规定。周代诸侯国的六个等爵,就是周代诸侯的六个等级。在先秦两汉文献中,周代诸侯划分为六等,这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

周代诸侯国的爵位

爵位的演变:

1,周代诸侯的爵秩等级像世间其它事物一样,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上引《左传》,《国语》等文献证明周代诸侯爵有五等,但据《公羊传》说《春秋》以公为一等,侯为一等,伯子男为一等,是三等。

2,《孟子·万章下》说:“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是四等。同时,孟子说这仅是“尝闻其略”,“其详不可得闻也”。《左传》,《国语》与《孟子》,《公羊传》所载周代爵秩等级的不同,其实就是周代诸侯等级不断变化的反映。

3,这一点也在《周礼》的记载中有所表现。《周礼·地宫·大司徒》讲周代诸侯虽有“诸公,诸侯,诸伯,诸子,诸男”五等,但依其所食之地划分,则只为“公食其半,侯伯叁之一,子男四之一”三等。

4,这又与《孟子》所说:“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大体相同。可见,周代所封诸侯虽为五等,但从封地或所食之地看,实为三等。而公与侯,侯与伯,子与男等的差别,只是礼仪形式问题。所以经过从西周到春秋的二,三百年变化,大体上就变成了《春秋》所说的三等。

5,春秋时,诸侯爵等的另一种变化,是列国不再以昔日的爵秩高低,而是以实力地位来论大小和强弱。《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说春秋时诸侯“力政,强乘弱,兴师不请天子,然挟王室之义,以讨伐为会盟主,政由五伯”,“文武所褒大封,皆威而服焉”,是完全正确的。

6,据《左传》成公三年,晋卿荀庚与卫卿孙良夫同时聘鲁,鲁成公询问大夫臧宣叔会盟时将以谁为先?臧宣叔说晋为大国,卫与晋比仅为小国,晋又是伯主,所以应以荀庚为先。杜预也说:“春秋以强弱为大小,故卫虽侯爵,犹为小国”,小国应“降大国二等”。在周初,晋,卫同为元侯,而今晋强卫弱,卫已沦落成三流国家。